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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月 1 日,江歌妈妈通过社交平台宣布,刘暖曦(曾用名:刘鑫)侵犯江歌生命权赔偿款 69.6 万元已全部执行到位,后续将把这笔钱捐出。据江歌妈妈在视频透露,法院共强制执行刘鑫 4 次。
另据报道,记者联系到江秋莲,她表示此次到款 30 余万元,包括滞纳金与诉讼费用,加此前的赔偿款,共计 70 余万。
2022 年 12 月 30 日,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暖曦(原名刘鑫)生命纠纷权案二审宣判,刘暖曦被判赔偿江秋莲各项损失近 70 万元。
青岛中院认为,刘暖曦作为侵害风险的引入者和被救助者,未履行对救助者江歌负有的注意、救助、安全保障义务,对江歌遇害存在明显过错,其过错行为与江歌死亡后果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刘暖曦应当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法院维持一审判决,刘暖曦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 49.6 万元、精神抚慰金 20 万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此前,江秋莲代理律师黄乐平曾对媒体表示,依据法律规定,刘暖曦应当在二审判决生效 10 日内履行赔偿义务,也就是在 1 月 9 日(含当日)之前完成赔偿。否则,江秋莲可在 1 月 10 日起两年内向一审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
来源 | 正观新闻、九派新闻
责编 | 杨楚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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