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一、时间
缴存单位基数调整时间为2023年7月1日至8月31日。选择8月份进行基数调整的单位需对7月缴存公积金按新基数进行补缴。灵活就业人员月缴存额调整时间为2023年7月1日至7月31日。
二、具体详情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根据西宁地区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2022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8567元,下限不得低于西宁地区现行最低工资标准1880元。
灵活就业人员月缴存额上限为6856元,下限为188元。职工和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不得高于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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